暂停祭扫的地区, 禁止在公墓、陵园外和小区、居民楼内焚烧纸钱, 严防火灾事故发生;允许祭扫的地区, 倡导用植树、献花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。
祭扫点烛、燃香、烧纸、燃放鞭炮, 应远离公共建筑、文物保护单位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、易燃易爆场所、山林、草原等。
祭扫点烛、燃香、烧纸、燃放鞭炮, 应清理周围可燃物, 并进行现场看护, 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;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。
祭扫活动时, 严禁占用、堵塞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;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。
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,请检查家中电源、燃气, 清理阳台楼道杂物, 维护家庭防火安全。
林区、墓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, 保养维护消防车辆装备, 配齐配足消防器材, 及时发现、处置火情。
发现火灾, 请拨打火警电话119;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, 请拨打举报电话12345。